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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提交材料

2013-07-02 19:56 审核人:

   凡生育第一个子女后,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要求再生育的家长,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患儿家长首先向患儿母亲的单位或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患儿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户籍本及复印件;

   2、患儿父母结婚证及复印件;

   3、患儿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

   4、近两年,患儿在两家市级以上医院诊治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及其复印件。

   1)住院治疗者,还须提供治疗、手术情况的证明文件。

   2)化验检查:血细胞检查、生化检查、有关激素检测等报告单。

   3)辅助检查:心电图、脑电图、B超、X片、CT等影像片和报告单。

   4)专科检查:眼科、耳鼻喉科、神经等特殊检查,如视力、听力、智力测试报告单。

   智力测试:统一在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儿科心理行为门诊测试

   (地址:西安市西五路157号)。

   5、患儿父母双方单位证明文件各一份。

   6、患儿与母亲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