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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学生的一封信

2013-07-17 09:45 校医保办 审核人:

各位同学:

新学年好!

   西安市已于2009年全面启动了大学生医疗保险,为了让你们更多了解医保政策,现将西安市大学生医保的有关政策作如下简介:

一、大学生医保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大学生医保筹资及补助标准

   大学生参加医保的费用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80元;对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

三、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大学生在就读高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缴费期为每年91日至1231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的91日至次年的831日。

四、大学生医保保障范围及医疗待遇支付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为:门诊治疗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慢性病和住院治疗(含意外伤害、生育费用)。

   1、门诊治疗意外伤害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常见疾病。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50%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2、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血液透析、人体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上述疾病时,统筹基金按60%比例支付。

   3、门诊治疗慢性病病种范围按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4、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包括意外伤害)费用,设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①起付标准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划分为: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②起付标准以上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视所住医院的级别,按照以下比例支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③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包括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住院治疗的费用)为7万元,其中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的大学生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的办法,限额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谐的大学生活。谢谢!

                             二00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