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教职工: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清退工作的要求,现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死亡人员;
(2)、出国定居人员(本人出国定居后主动放弃参保的方符合申请条件);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外省市参保,且当地未接入国家医疗保障平台无法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接续的。
二、集中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报送地点:金花校区西五楼一楼医保办。
三、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诚信申报承诺书》;(现场填写);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火化证明;
3、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中国银行工资卡及办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4、出国定居人员需提供出国定居相关证明手续;
5、无法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接续的,需出具转入地参保机构相关证明。
四、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条件,需要办理该手续的本人或继承人(或被委托人)请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办;
2、医保办按照要求将资料整理、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3、市医保经办机构接收资料审核完成后将费用统一拨付至学校财务账户,再经医保办申报审批后报转财务部门划转至本人工资账户。
五、温馨提示:
去世人员的社保卡其家属可以正常在药店或者医院门诊刷卡购药,确需办理一次性支取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医保办联系电话:82312162 魏老师
特此通知,请相互告知!
西安理工大学医保办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