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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省级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个人信息的通知

2014-09-05 16:24 校医保办 审核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保障省级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为下一步省医保中心即将开展年终的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和个人账户变更适时短信通知业务打好基础。现按照省医保中心的通知要求,我校医保办将在陕西省社会保险参保申报平台经办系统中完善参保职工相关信息工作。

申报平台经办系统中需要完善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手机号码(不能填报座机号码),通讯地址(本人接受邮寄信件的地址),邮政编码。

此项工作事关每位参保职工的个人利益,烦请各单位、部门的医保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立即按照信息内容补充每位参保职工的信息,组织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于9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上报同步的方式报送到校医保办。以保证我校能够按时完成参保职工信息维护和完善工作,确保上级部门能够准确及时将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记录单等信息按时送达本人。

联系电话:82312162  冯丽娟  魏宏

                              西安理工大学医保办

                                2014年9月1

附:西安理工大学完善参保职工个人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