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职工:
为做好2025年度我校事业编制职工门诊慢性病零星报销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未在异地直接结算(因当地没有开通慢特病异地结算或者医保网络结算系统故障)的可纳入申报范围。
2、申报报销票据时间段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3、已刷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的不在报销范围。参保人员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有交叉时,不得重复使用。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收据联或发票联)原件,以及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门诊票据无具体药品名称、检验化验项目无单价的,需提供门诊费用清单)。
2、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处方复印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3、现场填写《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报销单》;如提供电子发票的,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现场填写)。
4、如费用明细小票无支付方式,需提供个人承诺书(承诺人签名、按指印、单位加盖公章)及医药机构关于该笔费用未使用医保支付的证明。
三、资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正常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金花校区医院二楼214职工医保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2312162 孟老师
四、报销款支付方式
门诊慢性病补助报销费用由市医保中心审核后拨至学校财务账户,届时医保办协同财务处发放至本人工资账户。
五、温馨提示
全国部分统筹地区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共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结算成功后无需回学校再次报销。
西安理工大学医保办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