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教职工:
接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通知,即日起按照《关于省级财政全额供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经办管理的通知》(陕医保中心函【2023】4号)开展2024年度申报工作。对我校符合医疗补助政策补助范围内的职工进行资料受理和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受理范围:我校在职和退休的事业编参保职工,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产生的费用。
二、符合重大疾病补助条件
1、门诊特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器官移植用国产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2、门诊及住院使用特殊药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的药品范围);
3、住院治疗费用(超医保标准床位费、保健品和非疾病治疗项目及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及组织源等除外)。
注:以上三种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后,符合诊疗规范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全年累计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予以补助。
三、申报资料要求
1、医疗费用票据(加盖医院收费章的医保联);
2、门诊、住院结算清单(加盖医保专用章);
3、门诊、住院费用明细单(加盖医保专用章);
4、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加盖病案复印章,仅住院费用需提供);
5、参保人员实名银行卡复印件(借记卡,注明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行号)。
四、资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正常工作日(周一、三、五),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金花校区医院二楼218职工医保办公室,联系电话:82312162 魏老师、孟老师
西安理工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