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省级参保老师:
为落实省医保局《关于调整省级医疗保险特殊药品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函【2021】80号)文件精神,保障我校省级参保老师的用药需求,现转发该通知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调整省级医疗保险特殊药品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函【202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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