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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医院临床储备药品管理细则(西理医院【2026】10号)

来源:本院文件 编辑: 审核: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7-21

为保障各临床科室储备药品质量,规范储备药品的保管、养护工作,依据我院《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请各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一、临床储备药品:

是指为满足临床急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日常应急治疗需求,而预先储备、专门管理的药品。其核心目的是保障临床急需、不可替代药品的及时、有效供应,防止因药品短缺影响患者救治。

二、临床储备药品管理原则

1. 定额储备,按需申领

结合在校师生规模、门诊日均处方量核定各类药品储备基数,急救药品设立固定最低库存标准,既保障临床用药供给,又避免药品积压浪费;仅当储备药品消耗至预警量或距效期一个月时,方可申领。

2. 规范目录,优化品类

以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目录、集采中选药品为核心,建立院内统一临床药品储备目录,定期梳理淘汰不适配品种。

3. 分级审批,动态调整

新增储备药品、调整库存基数,须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经药事管理工作组审核批准后方可领取储备,同步更新药品储备目录。

三、存放环境

1.环境卫生:药品存放区域保持整洁干燥,无灰尘、杂物、污染源,严禁与食品、消毒消杀用品、生活用品混放。

2.温湿度管控

药品存放区域远离窗台、空调外机、高温台面,避免阳光直射,杜绝暴晒,每日登记室内、阴凉柜、冰箱温湿度。

阴凉药品:存放环境温度不超过 20℃,

常温药品:存放环境温度控制在 10-30℃,

所有药品存放区域相对湿度保持 35%—75%。

3.落实五防管理:全程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诊室无人时关好门窗,药品远离水源、热源。

四、药品分类摆放

1.药品区分口服药、外用药、注射剂,分开存放,不得混放。

2.高警示药品按A、B、C分级分区域存放,不得与普通药品混放。

3.第二类精神药品单独专柜上锁存放。

4.破损、渗漏、受污染药品放置不合格药品区,禁止与完好药品混存。

五、拆零药品管理

1.拆零药品集中存放,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其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

2.拆零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洁具点数,装入卫生药袋,并注明品名、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

3.拆零后的剩余药品,应在外包装上注明拆零日期集中存放,保留原包装说明书,直到售完为止。

4.定期对拆零药品(包含急救柜/箱)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已拆零时间超过6个月和药品质量发生改变的药品应填报《过期药品申请表》,申请做报损处理。

5.眼用制剂、鼻用制剂、耳用制剂《中国药典》给出了启用后最多使用4周的要求,具体以药品说明书要求为准。

6.外用的软膏:一般建议在开启后2个月内使用完。

六、药品养护检查

1.日常自查:每日检查储备药品,查看环境温湿度、药品包装有无破损、漏液、受潮、变色、裂片、霉变;易潮解、易霉变药品增加检查频次。

2.定期养护:每月开展一次药品养护,记录药品效期,近效6个月药品及时与药剂科更换。

3.异常药品处置流程发现变色、开裂、受潮、霉变、包装破损等变质、污染药品,立即下架,单独放置于不合格药品区,上报药剂科规范处置。

七、使用交接管理

1.使用登记管理:临床储备药品仅限校内师生诊疗使用,做好领用、消耗登记,保证账物相符,严禁私用、外借药品。

2.交接管理:交接班现场核对药品数量、储存状态,填写交接记录并双方签字确认。

八、管理责任说明

各临床科主任为本科室储备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须严格落实本管理细则。

                                                        西安理工大学医院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