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目标
为规范急救推车标准化管理流程,急救推车应保持清洁、规范、整齐,急救药品、物品的种类及数量实施基数管理,确保车内药品、物品齐全完好、定位精准、取用便捷,保障临床急救工作高效、安全、有序开展,降低急救环节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二、急救推车归口管理
金花急诊室急救推车由内科负责管理;其余各医疗点急救推车统一由护理部负责管理。
三、日常管理规范
1. 一专四定
车内药品、物品需严格落实“专人管理、定品种、定数量、定位放置、定期检查”的管理要求,确保药品、物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 药品标识
急救药品标识、标签应醒目、清晰,不得涂改。
3. 交接管理
急救推车统一使用专用封条,每日由值班人员现场检查封条完好性,确认物品清单与封存记录一致后,在《急救推车交接记录本》签字确认,落实“班班交接、责任到人”的管理要求。
4. 清查核验
每月对急救推车开展全面清查及物品性能核验工作。科主任统一安排两名值班人员依据《急救推车物品清单》,逐项核对药品物品种类、规格、数量、效期和摆放位置,同时核验器械性能,确认无误后填写封条并张贴,并在《急救推车交接记录本》登记签字。
5. 近效期药品物品更换
车内药品、物品需在有效期满前至少一个月完成更换,更换后在《急救推车交接记录本》登记签字,确保全程可追溯。
6. 使用后补充管理
急救推车启用后,需在2小时内(夜班在交班前)完成药品、器械、耗材的补充更换,同步清理车体卫生,重新核对清单并张贴新封条,恢复“封存备用”状态;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补充,需立即上报科主任协调解决,并在急救推车上标注缺药信息。
四、异常情况处置
若发现急救推车存在封条破损、有开启痕迹,或物品数量、效期异常等情况,发现人需立即上报科主任,并暂停使用该推车。科主任安排双人现场核查差异情况,在交接班本详细记录异常内容。待药品、物品补充完善、性能校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封存启用。
五、附则
1. 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各科室急救推车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核查,持续优化管理流程。
2. 本规定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理工大学医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