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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医院医疗急救应急预案(医院【2025】9号)

来源:本院文件 编辑:陈洁 审核:薛红争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10-27

第一条 总则

为高效应对院内急危重症患者救治需求,明确各岗位急救职责,规范急救操作流程,在现有医疗资源条件下最大限度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同时通过规范衔接 120 急救体系,确保超出本院救治能力的患者能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获得后续有效治疗,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 “生命至上、快速反应、分工负责、就地抢救、及时转诊” 五大原则,急救过程中优先保障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兼顾流程规范与效率,避免因延误处置或操作不当导致不良后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覆盖院内突发危及生命的急症,包括但不限于心脏骤停、呼吸衰竭、严重创伤、过敏性休克、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严重心律失常、大咯血、昏迷等。

第四条 急救组织与职责

1.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组员:各科室负责人。职责为:

a.统筹领导全院医疗急救工作,制定急救资源调配方案(如人员、设备、药品调度);

b.接到急救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或通过通讯设备给予急救指导,协调解决急救过程中的突发问题(如设备故障、药品短缺);

c.对接西安理工大学相关部门(如学生处、保卫处)及上级医院,通报急救情况,争取外部支持;

d.当急救事件升级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群体创伤、传染病暴发)时,立即启动《西安理工大学医院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扩大应急响应范围。

2. 现场急救小组

a.现场第一负责人:首诊医生或急诊医生担任,负责快速病情评估、实施初步抢救、下达医嘱、记录病情,及时向科主任反馈病情,主导或请示后决定是否拨打120。

b.护士:执行医嘱,建立静脉通道、吸氧、监测生命体征、记录用药,配合医生完成抢救操作。

c.其他工作人员(药房、行政等):急救呼叫后,立即协助维持秩序、引导120救护车、准备急救物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急救启动与响应流程(核心:评估→初步抢救→果断呼120→持续抢救与交接)

(一) 识别与启动

a.医护人员发现/接诊急危重患者,立即进入急救状态,大声呼救“抢救病人!”,通知其他医护人员和对应临床科室主任,对应科室主任需迅速到达现场,参与病情评估。

b.若仅1名医护在岗,优先评估患者生命体征,若为心搏骤停等极危情况,边启动急救(徒手心肺复苏),边通过电话呼叫支援(医护+科室主任),同时请周边就诊师生协助联系120(需明确告知校医院地址和患者情况)。

(二)初步评估与抢救

a.环境安全评估:快速排查现场是否存在触电、火灾、坠落风险,若有危险立即将患者转移至安全区域(如将触电患者脱离电源后再抢救);

b.患者病情评估:采用 “ABC” 原则快速判断(A:气道是否通畅;B:呼吸是否正常;C:循环是否稳定),同步观察患者意识状态(呼喊姓名、轻拍双肩判断)、有无活动性出血、肢体畸形等

(三) 分级处置:

a. 危重情况(如心脏骤停):立即实施心肺复苏、使用AED(自动体外除颤仪)、拨打120。

b.一般急症(如骨折、轻度过敏):进行止血、固定、给予急救药物等初步处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因条件有限及时转诊上级医院

c.关键决策:启动120转诊机制

第六条 必拨120指征(立即执行)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首诊医生应毫不犹豫下令或亲自拨打120:

• 心脏骤停;

• 严重呼吸困难、血氧饱和度持续下降,吸氧后无改善;

• 意识丧失、深度昏迷;

• 疑似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

• 严重创伤、活动性大出血,本院无法有效止血/处理;

• 生命体征极不稳定(血压测不出、心率<40次/分或>180次/分);

• 初步抢救后病情无好转/持续恶化,超出本院救治能力。

第七条 拨120标准操作

责任人:首诊医生指定护士/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确保电话畅通。

沟通内容:

1. 清晰说明:“西安理工大学校医院(xx校区,详细地址:XX路XX号),需急救急危重患者”;

2. 简要描述:“患者性别、年龄,当前症状(如意识不清、胸痛),已采取的初步抢救措施(如吸氧、心肺复苏)”;

3. 明确需求:“我院条件有限,请求立即派车转诊至上级医院”;

4. 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挂断后派人到医院门口显眼处引导救护车。

5. 持续抢救与交接准备

等待120期间,急救小组不停止抢救,维持患者生命体征;

建立并保持静脉通路,持续监测、记录生命体征与病情变化;

首诊医生完善病历记录(急救措施、用药清单),护士整理患者随身物品。

6. 交接与转运

120人员到达后,首诊医生必须面对面交接,内容包括患者病史、抢救措施、用药情况、生命体征变化、检查结果;

协助120人员将患者安全转运至救护车。

第八条 保障措施(急救设备与药品管理)

1.存放规范:急救箱(含肾上腺素、阿托品、利多卡因等急救药品)、AED、氧气瓶、心电监护仪、担架等设备,统一存放在急诊室(或抢救室)指定位置,张贴明显标识(如 “急救设备存放处,非急救勿动”),确保医护人员 30 秒内可取出;

2.日常核查:由每日值班医护人员负责设备与药品核查,按照 “设备功能正常、药品在有效期内、耗材充足” 标准检查:

设备:检查AED 是否正常、心电监护仪是否能准确显示数据、氧气瓶压力是否充足(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区域);

3.药品:检查急救药品有效期,距过期1个月的药品及时上报药房更换;

4.耗材:确保注射器、输液器、无菌纱布、止血带等耗材数量充足,不足时立即补充;

5.问题处理:发现设备故障、药品过期、耗材短缺时,立即上报科室主任及医务科,当天完成维修、更换或补充,确保急救设备与药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第九条 保障措施(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

1.人员培训:每季度组织 1 次全院医护人员急救培训,内容包括:

a.理论培训:急危重症识别(如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的早期症状)、急救流程(本预案内容)、药品使用规范(如肾上腺素剂量、给药途径);

b.实操培训:徒手心肺复苏、AED 使用、静脉通路建立、止血包扎固定等操作,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需补考,直至合格;

2.应急演练:每年组织 2 次(上半年、下半年各 1 次)急救应急演练,模拟场景包括 “门诊患者突发心搏骤停”“输液患者过敏性休克”“外伤患者活动性大出血” 等,演练后召开复盘会,分析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如 “急救响应速度慢”“交接信息遗漏”),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十条 保障措施(绿色通道建设)

1.合作对接:医务科牵头,与西安市 2-3 家三甲医院(如西安市中心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第九人民医院)建立 “急危重症转诊绿色通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转诊流程、对接联系人及电话;

2.信息共享: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提前将患者病情(如 “疑似急性心肌梗死”)、急救记录发送给上级医院急诊科,方便上级医院提前做好接诊准备(如预留抢救室、准备相关检查设备),缩短患者到院后的等待时间。

第十一条 事后处理(急救物资补充与设备维护)

1.物资补充:抢救结束后 2 小时内,护士根据急救中消耗的药品、耗材(如肾上腺素、无菌纱布),填写《急救物资补充申请单》,提交药房及后勤科,24小时内完成补充,恢复急救物资储备量;

2.设备维护:对使用过的 AED、心电监护仪等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功能检测,AED 使用后及时更换电极片与电池,确保设备下次使用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事后处理(医疗文书整理与存档)

1.文书完善:首诊医生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根据急救记录补充完善病历(包括患者就诊经过、病情评估、急救措施、转诊原因、交接情况),确保病历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符合医疗文书规范;

2.存档管理:将急救记录、病历、物品清单等资料整理归档,由病案室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

第十三条 事后处理(总结分析与预案优化)

1.复盘会议:急救事件结束后 1 周内,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参会人员包括现场急救小组全体成员、科室主任、医务科人员;

2.复盘内容:分析急救过程中 “做得好的环节”(如 “响应速度快”“交接信息完整”)与 “存在的问题”(如 “AED 取用时间过长”“120 引导不及时”);

3.优化措施:针对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如 “将 AED 存放位置调整至更靠近门诊区域”“明确 120 引导人员的具体职责”),并将整改措施纳入下一次急救培训与演练内容,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提升急救响应效率与救治质量。

第十四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西安理工大学医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