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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医院医患沟通制度(医院【2025】5号)

来源:本院文件 编辑:陈洁 审核:薛红争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10-27

第一条 总则

为规范院内医患沟通流程,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隐私权,有效减少医疗纠纷发生,构建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患者就医体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院所有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后勤相关部门及全体医务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医患沟通遵循“尊重患者、客观真实、通俗易懂、及时主动、双向互动”原则,确保沟通内容合法合规、符合医学规范,同时兼顾人文关怀,充分考虑患者及家属的认知水平与心理状态。

第四条 沟通内容

(一)诊疗关键节点沟通

1. 入院沟通:医务人员需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初步诊断、拟采取的诊疗方案(含检查项目、治疗手段)、预期疗效、可能的风险(如检查并发症、治疗副作用)、住院期间注意事项及医疗费用大致范围。

2. 诊疗方案变更沟通:因病情变化需调整原诊疗方案(如更换药物、增减检查项目)时,需向患者及家属解释变更原因、新方案的具体内容、利弊及风险,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3. 特殊检查、治疗沟通:开展特殊检查、特殊药物治疗等医疗行为前,需详细说明操作目的、过程、潜在风险(含严重并发症)、替代方案,必要时签订相关知情同意书。

4.病情危重/预后不良沟通:患者出现病情恶化、危及生命或预后较差(如恶性肿瘤晚期)时,需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当前病情、抢救措施、预后情况,避免隐瞒或夸大,同时提供心理支持。

5. 出院沟通:告知患者出院诊断、后续治疗方案(如用药方法、复查时间)、康复注意事项(如饮食、运动)、随访方式及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二)其他必要沟通

1.医疗费用显著增加时,需向患者及家属说明费用增加的原因(如新增检查、特殊药品使用);

2.患者对诊疗过程有疑问或不满时,需及时回应并耐心解释;

3.涉及患者隐私(如病史、检查结果)时,沟通需在私密环境进行,避免信息泄露。

第五条 沟通方式与要求

(一)沟通方式

1.口头沟通:日常诊疗中以面对面口头沟通为主,语言需简洁、通俗,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堆砌,确保患者及家属理解;

2.书面沟通:特殊检查、治疗等需签订书面知情同意书;出院时需提供书面出院指导(如用药清单、复查时间表);

3.电话沟通:患者出院后随访、病情变化需临时告知时,可通过电话沟通,沟通内容需记录在病历中。

(二)沟通要求

1. 人员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沟通(如住院医师负责常规病情沟通,疑难重症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沟通)。

2. 时机要求:避免在患者情绪激动、疼痛难忍或医务人员忙碌(如抢救中)时沟通;关键诊疗节点(如手术前)需提前预留充足时间,确保沟通充分。

3. 记录要求:所有沟通内容(含沟通时间、对象、内容、患者及家属意见)需及时、准确记录在病历中,知情同意书需由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并归入病历。

第六条 沟通障碍处理

1. 若患者及家属因文化程度、语言差异导致沟通困难,可借助翻译(如学校的专业翻译、家属认可的第三方)或图文、视频等直观方式辅助沟通;

2. 若患者及家属对沟通内容不认可或存在抵触情绪,医务人员需耐心倾听其诉求,必要时请科室负责人、医务科人员介入协调,避免冲突升级;

3. 若沟通后患者及家属仍拒绝配合诊疗,需书面记录其意见,明确告知拒绝诊疗可能导致的后果,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

第七条 监督与改进

1. 监督机制: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定期通过抽查病历(检查沟通记录完整性)、患者满意度调查、现场巡查等方式,监督医患沟通制度落实情况;

2. 持续改进:针对沟通中发现的问题(如患者反映沟通不充分、沟通记录不规范),定期召开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如优化沟通流程、补充培训内容),并跟踪整改效果。

第八条 本细则之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西安理工大学医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