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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医院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管理办法(修订(医院【2024】10号)

来源:本院文件 编辑:冯丽娟 审核: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9-11


 


为做好医院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根据学校教职工考核及评选先进工作安排,依据《西安理工大学关于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西安理工大学新时代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西安理工大学师德失范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处理办法(试行)》《西安理工大学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医院相关管理制度,使评优真正起到引领作用,促进医院各项工作进步。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医德医风考核

医德医风是医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首要内容,根据学校相关文件以及《西安理工大学医院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医院【2021】1 号)文件规定组织考核,并作出综合评议结论和等次。在医院工作人员考核中实行医德医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二、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考核

1、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从医德医风及服务态度、岗位职责履行及工作质量、组织纪律性和工作数量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满分 100 分。学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2、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给予一个学期的整改期,整改期间的待遇及管理参照学校文件中的“告诚”等次执行。特殊情况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按学校规定执行。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校医院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校医院党支部、校医院工会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考评工作的监督。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任组长,组员包括医院副院长、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按照学校要求开展考评工作,以及医院具体考评办法的修订、解释。

(二)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医院院长任组长,组员包括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医院各科室主任。

职责:负责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的考评;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先进个人、集体推选工作。

四、评选程序与要求

医院按校人事处的工作通知,由医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在科室主任会议上安排医院年度评优具体工作、分配优秀指标。参评人员撰写不少于 800 字的个人工作总结。其中各科主任的年度工作总结应结合科主任岗位职责进行。

1、科室总结、评优。科室主任组织召开责任科室会议,并主持会议。

(1)会议上每位参评人员结合岗位职责逐一进行工作总结,科室其他人员对其一年来工作提出评议。总结报告交科主任。

(2)优秀推荐人选以现场无记名投票(不得委托投票)方式产生,其它方式无效。主持人现场宣读结果。投票结果由主持人和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名。

(3)推荐责任科室优秀人选1名,其他科室人选 1名。其他科室人选在会议现场提名,提名人数不超过3人。

(4)责任科室优秀人选推选确定后,再进行其他科室人选的推选。得到的赞成票数须超过参会人员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出现平票等情况,可进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投票仍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有效人选,视为放弃推荐。

(5)医德医风考核由全体人员对考评人员进行评议。推选优秀人数指标由办公室公布并发放推荐表,各科室组织推选。选票由科主任会后进行收集汇总。选票不符合通知要求的视为无效票。

(6)科室考核评选结果的报送。各责任科室主持人按要求将科室人员考核结果、医德考核推荐表、优秀推荐人选签字的投票结果、会议记录及时报办公室保存。

 2、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医院办公室分别组织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会议,参加会议超过应到人数三分之二方为有效。会议由组长或组长指定人员主持。

(1)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科室提交的年度考核与评优结果。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审核,着重工作表现与工作业绩的突出性、先进性方面,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评选。

(2)医院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突发性工作上表现突出者,会议进行酝酿、讨论,可增列进入初步人选名单。

(3)确定院级优秀指标。院级先进个人不超过校级优秀个人指标的1.5倍,先进集体不超过3个。医德医风按照不超过优秀指标的120%确定提名人选。

3、考核工作小组会议。

(1)主管医德医风的负责人就本年度医德医风进行总结。对出现的投诉、知行网反应的问题调查情况进行说明。

(2)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将医德考核汇总情况进行通报。会议进行票决。

(3)副院长分别根据分管工作,结合本年度医院重点工作、各工作组开展情况、上级检查等情况进行工作汇报。会议对审核通过的优秀推荐人选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评选,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并择优推选校级优秀个人。

(4)优秀集体评选。参评对象为医院各科室和当年度重点、难点专项任务攻坚团队,由科室(团队)负责人对本科室(团队)年度工作进行汇报。结合医院年度工作部署,重点围绕本科室(团队)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改进措施以及存在的不足,今后工作的思考进行汇报,在科室层面进行总结,注意和本人年度工作的区分。会议进行评选。医院内设科室不参加校级集体评选。

4、考核推选工作结束后,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院内公示,并按要求对考核及评选先进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将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和后勤党委。

五、医院年度工作总结

综合管理办公室结合科室工作总结以及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六、监督和处理办法

1、考评结果和考评过程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异常情况受理工作。

2、对评选过程出现的拉票、串票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对当事人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

1、劳务用工人员的考核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一并执行。

2、本办法与学校相关规定不符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3、本办法之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理工大学医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