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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医院【2022】1号)

来源:本院文件 编辑:冯丽娟 审核: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4-02

为落实《西安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西安理工人事〔2021〕19号)(下简称“学校考勤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校医院考勤实施工作,特拟定本院考勤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考勤范围。考勤对象为全院职工。

2、考勤办法。一把手主管、指定专人负责、月报制度。医院院长为医院考勤工作的主管领导,行政副院长负责考勤工作落实。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勤管理、记录与上报,如实填写校医院《考勤表》,每月月末前报送行政副院长。医院办公室负责单位考勤月报,受理医院职工请销假手续的申办。统计本院考勤情况,如实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月报表》、缺勤证明,报医院院长审批签字后,每月月初3个工作日内报人事处。

二、请销假手续的办理。

1、处级以上干部请(销)假管理由组织部负责,按照《西安理工大学干部外出请(销)假暂行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医院负责考勤统计。

2、因故不能上班的教职工,应按学校考勤管理规定办理请假及销假手续。须提前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及相关手续报批请假,假期结束后及时销假。不按时返岗或不履行销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各类假期(病假、事假、婚假、哺乳假、探亲假、丧假、工伤假等)及审批权限按学校考勤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4、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由学校人事处按学校考勤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校医院职工换休、补休及换班规定。

1、换休假条的发放。医院按规定正常享受学校寒暑假(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的职工,寒暑假加班时间,给予发放换休假条,每学期每人换休假条累计不超过7天。

2、换休假条的使用。科主任根据本科室工作安排,可择期安排本科室人员的换休(限1天),须向行政副院长报备,超过1天报行政副院长审批,连续换休原则上不超过3天。

3、医院劳务用工、流动编制人员按学校规定不享受寒暑假,由医院统一安排工作,每人每个假期值班天数应不少于(含)15天,安排未满15天,在学期内安排补差加班。

4、补休的安排。因工作需要加班,科主任先行向医院报备,医院同意后安排加班,加班时间,由科主任根据本科室工作择期安排补休(限1天),须向行政副院长报备,超过1天报行政副院长审批,连续补休原则上不超过3天。

5.换班规定。医院职工一般不允许换班,因特殊情况须换班,必须填写换班申请表,经换班人员双方签字、科主任同意并签字,上报医院同意后方可换班。换班时限要求:原则上只允许换1个班,即24小时班换班24小时,正常班换班8小时。换班限同科室。

四、考勤督查。

1、医院实行坐班制,所有人员均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的现象发生。

3、禁止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岗位无关的工作;禁止在办公时间、办公区域从事与行业形象、行业规范不允许的行为。

4、实行外出报备登记制度,因公外出须进行报备登记,经分管院领导签批后外出,本地外出报备时间仅限一个工作日。因紧急事项需临时外出又无法履行手续的,应电话报备,事后补填外出报备登记。若外出期间行程发生变化,或因特殊情况需逾期返回的,必须书面或口头请示报告并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同意。因私外出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学校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因迟报、漏报、 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出国(境)、国内学习、进修、挂职、借调等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考勤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办理审批手续,医院负责监管。逾期人员按旷工处理。

7、医院不定期对各科室劳动纪律与考勤情况进行督察。检查结果运用到考评、聘用及职称晋升中。

五、其他事宜。

1、旷工情形及处理、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按《西安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西安理工人事〔2021〕19号)执行。

2、本细则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西安理工大学医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