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碑林区卫健局继续教育管理中心 2026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通知公告 编辑: 审核: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6-24

全体工作人员:202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开始了,费用每人120元。请各位将费用交各科主任处。


缴费时间截止:6月26日(周五)下午18:00。


                                  碑林区卫健局继续教育管理中心

2026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


一、继续医学教育专业课学习须知: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4〕20号)、《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陕卫科教发〔2025〕30号)和相关文件要求安排如下:

1、参加专业课远程教育学习的学员在“好医生”或“华医网”网站上注册用户名、密码要保持不变。如有问题拨打400 810 5790好医生或400 888 0052华医网免费电话进行查询。

2、第一次参加远程教育学习的学员,网上注册时所填信息要与证件原件的信息一致(姓名、身份证号、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和执业机构如有变动,请带材料原件或单位证明到继续教育管理中心进行修改。

3、本年度学习须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完成。

4、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

5、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学员每人每年必须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5分。

二、公需课学习要求

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6〕44号)要求,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学员进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在学习平台进行公需课的选课、缴费、学习以及证书打印等。

新学员请仔细阅读“陕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学员操作手册”。

三、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地址::碑林区政府1号楼1楼117室,电话:89625860,QQ群(碑林区继续教育中心):225934592。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