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医保中心通知,于11月3日起开展2013—2014年度大学生门诊统筹二次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二次补助对象:2013—2014年度(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500元)以上的大学生可申请门诊二次补助。
二、需递交资料:
1.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记录)
2.转诊医院门诊病历
3.收费票据(发票报销联原件)
4.门诊收费明细
5.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
6.如为异地就医应提供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
7.医保本复印件
8.以上资料收费发票要求为原件,其余可提供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需申请的同学将资料于2014年12月15日前递交医保办,医保办整理后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地 点:金花校区西5楼1楼
联 系 电 话: 82312198
联 系 人: 陈老师
校医院
201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