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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大学生门诊统筹二次补助的通知

2021-06-01 11:48 陈娟 审核人:薛红争

接市医保中心通知,校医院即日起至6月15日开展2019--2020年度大学生门诊统筹二次补助工作。参保大学生2019年度(2019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达到最高限额(500元)以上,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较高且家庭困难者可申请门诊统筹二次补助。具体安排如下:

一、需递交资料:

1.收费票据(发票报销联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卡的复印件。

3.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记录)复印件,寒暑假期间就医除外。

4.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5.门诊收费明细单复印件。

6.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7.个人书面申请,学院学工办确认盖章。

8.门诊二次补助申请表。

二、办理方式:需申请的同学将上述资料于2021年6月15日前递交医保办,医保办整理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按规定予以补助。逾期不再受理。

地 点:金花校区西5楼1楼

受理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15日 (节假日休息)

8:30—11:30 14:30—17:30

联系方式:82312198 陈老师

校医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