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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参保大学生就医方式的温馨提示

2021-01-05 11:21 冯丽娟 审核人:石乔松


   
根据《西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精神,从202091日起,我市大学生医保待遇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门诊统筹仍按原政策执行)。已在我医保办办理参保登记,并确认在税务系统缴费成功的大学生(前期已通过各学院签字确认),2021参保年度内请按以下医保规定的方式就医,以免影响个人医疗待遇的享受。
   
一、门诊就医:首诊为校医院,确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应由校医院接诊医生开具转诊手续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个人垫付后报销。凡未经校医院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急诊抢救除外)。
   
二、参保学生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证在校医院就医,合规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支付30%,个人负担部分需用本人校园一卡通(实体卡)进行支付。
   
三、住院就医: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证、学生证直接到西安市医保中心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在就诊医院即可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个人只交自付部分。
   
四、报销所需资料等医保政策可登录校医院网页“大学生医保模块”
 http:xyy.xaut.edu.cn)查询,或致电医保办18109268503

五、有关情况说明:2020级参保学生202091日至1231日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拟安排在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报销,届时请关注知行网通知。

医保办咨询服务电话:18109268503  侯老师  陈老师
                                       校医院医保办
                                      20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