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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的通知

2023-03-10 17:21 魏宏 审核人:薛红争


各参保职工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集中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清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死亡人员;

(2)出国定居人员(本人出国定居后主动放弃参保的方符合申请条件)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外省市参保,且当地未接入国家医疗保障平台无法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接续的。

二、集中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324报送地点:金花校区西五楼一楼医保办。

三、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可现场填写);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复印件2份

(3)、《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诚信申报承诺书》

(4)、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继承人身份证的复印件1份(三证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出国定居人员);

(5)无法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接续的,需转入地参保机构出具相关证明。

四、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条件的本人或继承人(代表人)请及时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原件及相关材料交至学校医保办;

2、医保办按照要求将资料整理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3、医保经办机构接收资料审核完成后将费用统一拨付至学校财务账户,再经医保办申报审批后报转至本人工资账户

五、温馨提示

死亡人员社保卡家属可以正常在药店或者医院门诊继续使用确需办理一次性支取的,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医保办联系电话:82312162    魏老师

    请相互告知!


                        西安理工大学医保办

        2023年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