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参保大学生延期续保工作的通知
2019-06-03 14:29 冯丽娟 审核人:石乔松
按医保中心相关规定,已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凡学制已满(参保期限与入学时学制一致),因休学、留级等原因本年度未如期毕业者,仍需继续参保的,请于7月19日前的正常工作日,到医保办申请办理延期续保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延期续保具体办理流程:个人书面申请由学工办盖章确认,再持申请、本人大学生医保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办登记办理。
医保办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