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医保中心函〔2019〕7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19年度门诊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以及异地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0年5月6日至6月30日,每周一、三、五受理资料,其它时间整理送审报销材料及办理常规业务。
为避免疫情期间的人员聚集,需提前电话预约送交资料的时间(联系电话:82312162)。
二、申报程序
1、医保办依据省医保中心核准的符合医疗补助的人员信息受理报销材料。
2、符合条件的申报个人按通知时间持申报材料递交至校医保办汇总上报。
3、个人在申报现场确认签字《门诊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信息汇总表》。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本地门诊特殊治疗:个人仅需在申报现场确认签字《门诊特殊治疗医疗补助的人员信息汇总表》和《省直机关门诊特殊治疗年度公务员补助结算表》。
2、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的申报材料要求同往年。
(1)、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治疗:在定点医院购药的:需要提供门诊病历的复印件,处方,发票报销联,如做门诊特殊检查的,要附检查报告单的复印件,有化验检查费的需提供化验检查报告单。在定点药店购药的:需要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购药的发票,购药明细清单。门诊特殊治疗的:需要提供发票报销联、处方或治疗方案,透析明细记录单。(2)、门诊紧急抢救的:需要提供门诊急救病历复印件,发票报销联,费用明细清单,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如转住院治疗的需要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记录,本人社保卡复印件。(3)、门诊特检特治的:需要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发票报销联,检查报告单,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异地慢性病报销的需另附:①《门诊特殊慢性病专用证》的复印件②异地就医审批表的复印件③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四、门诊特殊治疗下列情况不予累计补助(异地慢性病报销除外)
1、门诊特殊治疗符合规定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3000元的,医疗照顾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累计未超过1500元的;
2、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未经省级医保计算机网络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
五、支付方式
补助费用及报销款由省医保中心基金财务部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个人社会保障卡。
联系电话:82312162(冯老师、魏老师)
西安理工大学校医院医保办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