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保老师:
自2018年11月30日起,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范围新增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目前已纳入省级医保报销范围的特殊药品已经达到60种。为方便我校参保老师就医购药,校医院医保办就省医保中心工作动态,整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新增17种抗癌药,涉及特药定点医疗机构、特药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流程等规定均未发生变化。
二、就医购药详细规定请参考附件内容。
三、特殊药品的待遇支付及其余43种纳入特殊药品管理的药品,请参考校医院网页职工医保模块内“关于省级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医保报销新添17种抗癌药
医保办咨询电话:82312162 冯老师 魏老师
校医院医保办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