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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2020-10-16 10:17 陈娟 审核人:石乔松


 

 

根据市医保中心工作安排,校医院对我校参保大学生继续开展2019--2020年度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201991日以来的2019-2020年度门诊外转(含疫情居家

期间)和校医院就医全额自付的医疗费用。

二、报销材料

1)收费票据(发票报销联原件)。

2)学校发放的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

3)医保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校医院门诊病历(转诊记录)复印件,寒暑假及疫情期间就医除外。

5)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6)门诊收费明细单复印件。

7)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校外门诊报销所需材料(1-7),校内门诊报销材料(1-3)即可。

三、报销方式和时间

为避免报销现场人员聚集,采取以学院为单位审核办理,流程如下:

  1)各学院负责医保的老师收集本院学生医保报销材料。

2)医保办通过微信工作群与各学院负责老师预约,现场受理材料、医保结算、打单确认。

3)时间安排:1015---1231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销比例及金额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在门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

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温馨提示:

    根据市医保中心相关规定,2020级新生目前处于参保缴费过渡期,现无法享受医保实时结算,待参保缴费完成后,医保办将按规定安排报销工作。

联系电话: 18109268503陈老师 

地点:医保办公室(金花校区西五楼一楼)

 

 

校医院医保办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