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学生:
2018—2019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目前仍待西安市医保中心通知,个人就医(门诊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无法进行医保网络实时结算。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在此缴费过渡期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采取先个人垫付后报销的方式。
二、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请参考校医院网页大学生医保模块内相关内容。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拟定于明年春季学期进行,届时请关注通知。
三、2018级拟参保新生在医保证下发前就医,请参考以上就医结算方式。医保证下发后即可持证就医网络结算。
四、大学生医保缴费工作完成后将恢复网络实时结算医保费用,医保办将另行通知。
医保办联系电话 82312198
校医院医保办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