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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阶段我校参保大学生就医结算方式的温馨提示

2018-09-03 15:12 审核人:

 

各参保学生:

2018—2019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目前仍待西安市医保中心通知,个人就医(门诊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无法进行医保网络实时结算。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在此缴费过渡期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采取先个人垫付后报销的方式。

二、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请参考校医院网页大学生医保模块内相关内容。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拟定于明年春季学期进行,届时请关注通知。

三、2018级拟参保新生在医保证下发前就医,请参考以上就医结算方式。医保证下发后即可持证就医网络结算。

四、大学生医保缴费工作完成后将恢复网络实时结算医保费用,医保办将另行通知。

医保办联系电话  82312198

 

                             校医院医保办

                            20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