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大学生续保的通知
2014-04-23 14:31 审核人:
接市医保中心通知,现在开始进行2014年度各类毕业生停保与老生(即一至三年级的本科生,一至二年级的研究生)续保的工作。凡未能如期毕业需办理续保的学生,即日起请至各院学工办进行登记,再到校医保办办理续保手续。
以往因特殊情况未办理参保现需补参保的大学生,请至各院学工办填报“新生参保明细表”,再到校医保办办理补参手续。
截止时间6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电话:82312162
联 系 人:侯老师
校医保办
2014-04-23